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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禁止!莆田开展高考、中考期间的噪声综合整治高考、中考临近 莆田市生态环境局发布重要通知 5月25日-6月27日 莆田开展高考、中考期间的噪声综合整治工作 对违法违规行为 坚决给予处理 请扩散周知! 各县(区)生态环境局: 为确保我市考生在高、中考期间有一个良好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要求,现就我市加强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联合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5月25日-6月27日为高、中考噪声管理严控期,各县(区)生态环境局应及时认真开展本辖区内高、中考期间的噪声综合整治工作,细化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对违法违规排放噪声的行为要坚决给予处理,并督促限期整改到位。 二、加强夜(午)间建筑施工审批管理。所有在建工地应主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施工噪声管控,妥善安排施工时间,防止高、中考期间噪声扰民;从5月26日至5月31日建筑施工单位控制好连续施工作业时间;6月1日至6月9日,6月19日至6月27日,停止夜(午)间建筑工地连续施工的审批(市政公共抢险、抢修工程除外,但也需控制施工噪音)。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噪声污染,在学生考试、复习迎考期间不得夜(午)间作业; 三、在6月7日-9日、6月25日-27日这6天高、中考考试期间,全市各考场周边500米范围内禁止产生噪声及振动等影响考生考试的活动,禁止车辆鸣喇叭、吹号、广播、燃放鞭炮、装修等产生噪音振动的活动;考点所在周边区域禁止一切建筑工地施工作业;建城区内非工业区内的零星加工行业企业,严控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午间12:00—14:30、夜间20:00—次日凌晨6:00不得生产的限时生产规定。 四、严格控制建城区的商业、娱乐业等噪声。建城区商业经营活动中禁止使用高音喇叭或采用其他发出高音方式来招揽顾客的行为;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必须采取有效噪声防控措施,严格执行噪声排放标准。 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及中共福建省委、省人民政府印发《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的通知(闽委办发[2020]20号)等相关规定,各县(区)生态环境局积极加强与教育、文旅、公安、住建、城管、交通运输等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协作,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切实加大中高考期间噪音整治工作力度,及时制止噪声扰民,严厉查处违法行为。 六、各受检的个体户及企事业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中高考期间的各职能单位部门的检查工作,各县(区)局按规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发动群众进行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宣传作用,对严重违法违规的企业单位予以曝光。全民参与做好严控期间的禁噪工作,竭力为考生打造安静的考试环境,确保高考、中考顺利进行,助力学子圆梦。 工业噪声污染、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和建筑施工噪声污染24小时投诉电话:12345。 莆田市环境执法支队 2021年5月25日 有爱的莆田人, 来源:莆田市生态环境局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