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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将新建一所幼儿园!涵江区实验幼儿园作为涵江区实验幼儿园尚书分园!近日 涵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 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给 莆田市涵江区实验幼儿园 作为涵江区实验幼儿园尚书分园 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给莆田市涵江区实验幼儿园作为涵江区实验幼儿园尚书分园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涵江区自然资源局: 你局《莆田市涵江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给莆田市涵江区实验幼儿园作为涵江区实验幼儿园尚书分园项目建设用地请示》(涵自然资〔2020〕22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从涵江区塘北地块六收储地块中划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1682.35平方米及涵江区2012年度第一批次城市建设用地中划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6698.21平方米,共计8380.56平方米划拨给莆田市涵江区实验幼儿园作为涵江区实验幼儿园尚书分园项目建设用地。 二、该宗地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教育用地,按现状以行政划拨方式供地。用地单位在取得该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应严格依照涵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城乡规划进行建设,未经有权一级政府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三、该宗地属行政划拨性质,未经有权一级政府批准,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 四、若今后国家、省、市、区重点项目和市政设施等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建设需要使用该幅土地时,政府可依法无偿收回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五、用地单位在取得该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应在一年内动工,两年内完成用地范围内全部规划建设,若未按规定进行投资建设,政府可依法无偿收回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六、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具体手续,由你局负责办理。 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9日 (来源:涵江区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