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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网络暴力,守护你我的精神家园

网暴,互联网场域的一颗毒瘤。自2006年网络暴力现象出现至今,网暴打开的潘多拉魔盒,不断翻涌出黑色浪花。从近年来多起热点事件中可以看出,肆意发布谩骂侮辱、造谣诽谤、侵犯隐私等信息的网络暴力行为,造成了他人“社会性死亡”,甚至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

在公安部公布的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10起典型案例中:四川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工作查明,犯罪嫌疑人陈某某、马某某、陆某某、曾某等人利用黑客手段获取大量公民个人信息,在网上接受他人雇佣后,采取曝光隐私信息、电话短信“轰炸”、冒名填写器官捐赠信息、发送虚假内容举报信、线下邮寄花圈纸钱、制作发布丑化图片等手段对受害人实施网络暴力,逼迫受害人拍摄道歉视频或书写道歉信,造成多名未成年受害人不同程度患上抑郁,甚至产生自杀倾向。目前,陈某某、马某某、陆某某、曾某等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是我国首部治理网暴的专门司法文件,亮出了严惩网暴的态度,彰显了以法为器的决心。依照《意见》规定,检察机关对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侮辱、诽谤犯罪行为,应当依法提起公诉,对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网络暴力行为可以依法提起公益诉讼。意见共制定20条,包括惩治网络诽谤、惩治网络谩骂侮辱、处罚网络暴力、处罚恶意营销炒作等行为,以及加强立案监督工作、依法支持民事维权等。

温馨提示:打击网暴,依然在路上。法律必须长出牙齿,向法不责众的心理亮红牌、向酿成雪崩的每一片雪花追责,让网暴者付出代价。同时,铲除网暴这样的毒瘤顽疾,有赖于广泛的社会支持和公民的理性参与,凝聚“为言行负责”的社会共识。拒绝网络暴力,没有旁观者,也没有局外人。抵制网络暴力,就是在保护我们自己,就是在守护我们每个人的精神家园。

来源:网信莆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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